據新華社電 21日起,各地開始陸續公佈2014年全國高考成績和錄取分數線,新一輪引人關註的高考招生錄取工作正式拉開帷幕,而自恢復高考以來一直實行的“分批次錄取”高招方法也再次引起討論。
  不少家長、學生和教育專家認為,高考招生“分批次錄取”的做法源自計劃經濟時代,應予調整。學校平等擁有招生權利,學生能根據自己的考試成績自主選擇相應的學校,高考改革才能實現良性循環。
  為何遭遇公平質疑?
  目前我國各省份的高考錄取基本都採取實行了30多年的“分批次錄取”的方式,只是在錄取批次數量上有所差異。一般情況下,以設置五個批次的省份為多數,具體排序依次為:本科提前批錄取院校、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第三批和專科批次。
  不可否認,在計劃招生時代,分批次統一錄取有一定的合理性,使國家得以集中力量先建設起一批好學校,培養出一批優秀人才。但目前這種制度所依賴的時代背景已然變化。
  今年兩會期間,全國人大代表、上海社會科學院院長王戰曾建議取消高考招生分批次錄取。他認為,隨著時代進步和社會需求的變化,這一“指令”性質的錄取制度,造成了高校失責、學校分層、生源固化等問題,也直接引發了公眾對教育公平的質疑。
  尤為明顯的,是錄取機會的不平等。“高校根據現有規則,下一批次的院校必須在上一批次院校完成招生後才能錄用學生,這阻礙了不同地區、不同類型高校平等錄取生源,學生也被剝奪了同時廣泛選擇學校的機會和權利。”王戰說。
  無獨有偶,全國政協委員、復旦大學副校長蔡達峰也在兩會期間發聲,認為高校分批次錄取的做法,無論從招生工作效率,還是教育理念來說,都需要系統反思,並應成為當前高考制度改革的重要突破口。
  “多元”是公平必由之路
  高考分批次錄取改為“同批次錄取”,或許是一次有益的嘗試。“讓所有高校,包括公立大學、民辦大學、高等專科院校以及各類高等職業技術學院,站在一個平等的起點上,實施和完成各自的招生計劃。各類學校憑藉自身的辦學實力和教育特色吸引優秀生源,通過科學的招錄程序來確保招錄過程的公正、公開和公平。”王戰說。
  錄取不分“三六九”等,並不代表著招生“一窩蜂”、“一鍋粥”。而是要促使高校用辦學特色和不同的功能定位來吸引生源,實現“單一”到“多元”的綜合評價。
  “高考改革的核心,應是評價制度的變革。”上海閘北區第八中學校長劉京海說,值得欣慰的是,目前教育領域已基本達成三項改革趨勢性的共識,那就是:高考成績只是評價標準之一而不是唯一;高考錄取要體現高中階段學業水平;健全綜合素質評價體系,實現高考錄取剛性標準與多元評價的有效結合。
  (原標題:“分批次錄取”遭公平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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