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公安局於日前偵破一起特大新聞敲詐案件,涉案的21世紀網主編和相關管理、採編、經營人員及上海潤言、深圳鑫麒麟兩家公關公司負責人等8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涉及上海、北京、廣東等省區市的數十家企業。”9月3日晚,上海市公安局通報的一條消息,在很多人看來無異於一枚重磅炸彈。連日來,引起社會高度關註的21世紀網涉嫌嚴重經濟犯罪案件仍在持續輿論發酵。花錢消災知名公司企業成“目標”
  犯罪嫌疑人、《21世紀經濟報道》副主編、21世紀網總裁劉冬介紹,21世紀網本是《21世紀經濟報道》的網絡電子版,2010年,出於發展考慮,報社管理層決定讓21世紀網獨立運營、獨立核算,由劉冬擔任負責人。
  專案組查明,21世紀網通過公關公司招攬介紹和業內新聞記者物色篩選等方式,尋找具有“上市”、“擬上市”、“重組”、“轉型”等題材的上市公司或知名企業作為“目標”對象。對於願意“合作”的企業,在收取高額費用後,通過誇大正面事實或掩蓋負面問題進行“正面報道”;對不與之合作的企業,在21世紀網等平臺發佈負面報道,以此要挾企業投放廣告或簽訂合作協議,單位和個人從中獲取高額廣告費或好處費。
  “負面報道出來後,被報道的公司就會主動找上門來,或者通過公關公司找我們談合作,一般都是以廣告合同的形式,費用大致在20萬至30萬元之間。”據嫌疑人周斌供述,“廣告合同”一旦簽好,他就會通知編輯部門將網上的相關負面報道刪除。
  犯罪嫌疑人、21世紀網記者王卓銘說,用負面報道敲詐企業是行業內的潛規則。“這也是集體行為,公司上下都這麼乾。”
  據專案組初步核查,2010年至今,21世紀網平均每年與100多家擬上市公司、上市公司簽訂“廣告合同”,累計收取費用數億元。畸形產業財經公關扮演黑金掮客
  被卷入此案的上海潤言和深圳鑫麒麟,都是在業內堪稱領頭羊的財經公關公司。辦案民警介紹,在21世紀網大肆收取“保護費”的過程中,財經公關公司與之相互勾結、共同獲利,而且數額巨大。
  犯罪嫌疑人、上海潤言公司董事長連春暉是該公司的創始人。她說,作為資深的從業者,自己見證了財經媒體公關行業的起源、發展和沉淪。
  “2005年,A股上市公司進入股權分置改革。從這個時候起,部分‘先知先覺’的媒體就開始探索以負面報道相要挾的‘合作’模式。”連春暉回憶,上市公司開始關註到媒體壓力,有不少企業不得不花錢消災,這種模式由此初具雛形;在後來的企業上市高潮期,被更多媒體爭相效仿、直接複製,呈大範圍擴張的態勢。
  專案組查明,為了將合作關係維繫得更緊密,上海潤言、深圳鑫麒麟等財經公關公司還會對部分21世紀網高管“公關”,其手段既有請客、送禮,也有涉嫌行賄行為,金額從數十萬元到上百萬元不等。
  在巨大利益的誘惑下,一些21世紀網的工作人員紛紛私下開辦公關公司,肆無忌憚地實行新聞敲詐。還有部分人員涉嫌內幕交易,故意以負面報道導致相關企業股價下跌,進而大量做空獲取巨額利益。
  犯罪嫌疑人、上海潤言公司執行董事陶凱供述,自2009年起,潤言公司就開始與財經類媒體合作,促成企業客戶與媒體簽訂“廣告合同”,換取媒體對企業客戶的負面新聞少報道、不報道的效果,即所謂的“媒體維護”“有償沉默”或“有償不聞”。
  陶凱交代,財經公關公司的收入主要來自四種方式:一是與企業客戶簽訂合作協議,客戶交一筆媒體公關服務費,每年20萬至50萬元;二是為客戶辦酒會等活動收取的服務費;三是通過給媒體“拉廣告”的方式賺取返點,一般是廣告合同標的額的5%至10%;四是作為代理,賺取給媒體“拉廣告”的差價。傷害巨大各方最終都是輸家
  連日來,身陷囹圄的多名犯罪嫌疑人對自己的所作所為進行了深刻反思和懺悔。他們集中談到的一點,即是這種“保護費”模式對各方帶來巨大傷害,為之埋單的是股民的利益、媒體的公信力、企業的發展乃至整個市場的未來。
  有關人士指出,21世紀網涉案被查,應當引發各方對於資本市場輿論監督問題的深入思考。新聞媒體的輿論監督權不能異化為待價而沽的牟利工具,媒體從業者不能成為手握“第四種權力”的尋租者和牟利者。資本市場不是不需要輿論監督,恰恰相反,市場的任何變化都關係到股民的真金白銀,關係到企業的正常發展乃至國計民生,公眾的知情權必須得到保護,媒體的監督權需要正確行使。對於媒體而言,客觀報道、公正中立是根本;對於企業而言,誠信守法、規範經營是底線。各類市場參與者都應當在法律的軌道上運行,共同推進市場的規範化、法治化。 (據新華社北京9月10日電)
  (原標題:21世紀網如何步入犯罪深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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